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8〕20号)《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和山东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提升患者体验,满足社会的健康照护需求,2025年11月,我院正式获批成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医疗护理员培训合作单位。现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培养专业化、规范化的医疗护理人才,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与就业竞争力。
二、培训对象
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积极支持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参加培训。培训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6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
(三)具有初中学历和较好沟通能力。
三、培训特色
1.国家级认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可查询证书。
2.实战化教学:结合临床案例,强化实操技能,提升岗位适应能力。
3.多元化班型:针对不同需求设置初级、标准、精英班次,满足个性化学习目标。
四、收费标准
班型 |
标准单价 (元/人) |
主要内容 |
初级班 |
980 |
基础速成类,周期短,提供基础课程和技能的培训,适合快速入门 |
标准班 |
1380 |
在初级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专业内容 |
精英班 |
1980 |
在标准班的基础上,增加临床实践,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
五、培训内容及学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要求,设计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心理支持、功能锻炼等八个方面,总共150学时。
六、证书信息
理论和实践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我院联合颁发的培训证书。学员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查询证书编号。
七、咨询与联系
咨询电话:0536-8236608
李老师18765127812,孙老师15376680681
地址: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招生时间:长期有效,分期滚动开班
携手国家级平台,开启医疗护理职业新征程!